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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水保办原主任刘光国受贿案剖析
有人曾把人生喻为写文章,说完美的人生犹如一篇精彩的文章,不仅有好的开头,好的中段,也有好的结尾。大姚县水利局原副局长、水保办主任刘光国这篇人生大文章只有好的开头,好的中段,结尾却是败笔,在他步入知天命的年龄时,陷入了腐败的泥坑。令人痛惜,令人深思。
在刘光国人生成长的过程中,他也曾有过辉煌的历程,先后任过副乡长、乡长、乡党委书记,1998年调任县水利局副局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随着职务的升迁,在官场上的“得意”使他逐步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对自己主观世界的改造,逐步淡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个人私利和贪欲不断膨胀,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敛财的手段,他先后收受贿赂70000多元,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2003年12月22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刘光国犯罪的特点
(一)把权力当商品,肆无忌惮地进行权钱交易。
刘光国任县水利局副局长、水保办主任后,手里掌握着大量的水保资金和水利工程项目,这使他成为一个权钱双拥的人物,使他成为众多工程队和建筑老板的攻关对象。手中权力大了,求他的人多了,本应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造福人民,而他却凭借这些特殊的权力,开始了明目张胆的权钱交易。从2000年至2003年近四年间,他明要暗收,见钱就拿,先后收受贿赂7次,金额达70000多元。受贿次数之多,数额之大,触目惊心。他利用发包工程和拨付工程款的时机,或明或暗地要求承包施工队要有所表示,从中收取不正当利益。他把全县大量坡改梯工程和石羊老鹰崖三十多万元的拦沙坝工程指定给包工头普××去干,普××为了感谢刘光国的多次“关照”,向他行贿人民币20000元;在大姚县搞果苗基地的浙江人潘××,将果苗卖给水保办后一直未拨到款,为催要水保办所欠果苗款,两次向刘光国行贿30000元;包工头张××为水保办在碧么打拦沙坝,工程干了一半就被洪水冲垮,为讨好刘光国,以后再能从他那里得到工程,送给刘光国人民币3000元。
(二)官场当商场,巧立名目进行索贿受贿。
刘光国凭借水保办主任有管理水保项目资金的权力,违犯党纪国法,巧立名目索贿受贿,非法聚敛财富。他利用职务之便,在发包、分包水保工程和检查验收水保工程中,为自己谋取私利。他以购买房子、女儿参加培训、自己出差要花钱等理由,向包工头普××三次索贿人民币21000元。
刘光国犯罪的原因
刘光国忽视自身世界观的改造,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思想恶性膨胀,弄权敛财,收受贿赂,在短短几年时间内蜕化变质,堕落成为一个腐败分子,其教训是深刻的。回顾刘光国的堕落之路,他走向犯罪深渊决非偶然,究其原因:
(一)放松思想改造,理想信念淡化。
刘光国从贪欲走向监狱,是从放松政治学习,忽视自我改造开始的。他作为一名受党培养多年的基层领导干部,在过去一段时间里也曾兢兢业业,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过一定的成绩。任县水保办主任后,自以为阅历丰富,觉得不需要再下功夫学习了,平时以工作忙、应酬多为托辞,很少学习政治理论。由于放松学习,盲目攀比,贪图安逸、追求享受的思想不断滋长,利己主义贪欲恶性膨胀。特别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刘将要离开领导岗位,“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因此,抓紧时机用手中的权力贪婪地换取金钱,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二)淡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仆关系错位。
刘光国在党的培养和自己的勤奋努力下,从一个农民的儿子逐步成长为一个党的基层领导干部,由于手中有了权力,吹捧的人多了,求办事的人多了,送礼的人也多了。是把手中的权力用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人民的“公仆”,还是用手中权力谋私,让群众当自己的仆人,刘光国选择了后者。他在近四年的时间里,给钱就拿,明要暗收,7次受贿70000多元,这在大姚这个山区贫困县中可以说是触目惊心。由于刘光国在执掌权力的过程中选择了一条违反党的宗旨,违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道路,最终被“糖衣炮弹”击中,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
(三)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财务监督形同虚设。
“小金库”是产生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各级党委政府三令五申严禁设立“小金库”。刘光国在担任水保办主任期间顶风违纪私设“小金库”,什么钱都敢往“小金库”里放,甚至把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工程款都放在“小金库”里,以便供其违反财经纪律自由开支。财务管理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对其没有任何约束。拒绝民主监督和财经纪律的约束也是使刘光国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刘光国犯罪案件中应吸取的教训
刘光国从一个基层领导干部蜕变成一个罪犯锒铛入狱,其教训是十分深刻的,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在新的历史时期,各级领导干部获得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同时也增加了脱离群众甚至发生腐败变质的危险性。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牢记“三个代表”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蚀。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来谋取私利。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把国家、人民和集体利益摆在首位。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守得住清贫,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勤政为民。
(二)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纪法规面前千万不要报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纪)。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面临着执政和改革开放的严峻考验。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纪守法,千万不要拿自己的政治生命、人身自由和组织的信任作赌本,一定要记住“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古训。若报有侥幸心理,小贪就会变大贪,最终将付出象刘光国一样的惨痛代价。
(三)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遵守党的各项纪律。
各级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当好表率。遵守政治纪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守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守经济纪律,正确行使权力;遵守群众工作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用法律法规和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不为各种诱惑所动,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决不能以权谋私,搞超越纪律、法律的特权,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党的各级组织对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各级党的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民主议事、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制度。各级党政“一把手”要模范执行党的纪律和党内各项规定,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当好人民公仆。(摘自楚雄纪检监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