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传达中纪委领导
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9月2日,省纪委《关于认真落实中央纪委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省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下发后,牟定县纪委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州纪委领导的指示精神,确保抗震救灾顺利开展。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金德能作出批示:迅速把中央纪委领导的批示传达到干部中去。按此精神,县纪委于9月3日早上召开常委会,学习传达中纪委领导指示精神,并下发《关于认真落实各级纪委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到乡镇、县级各部门。受灾较重的戌街乡、安乐乡、蟠猫乡等纪委由县纪委办公室将中纪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向奋战在抗震救灾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作了传达,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了鼓舞,切身感受到了中央、省、州纪委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无限温暖,增强了不畏困难、勇往直前,全面夺取抗震救灾胜利的信心和决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反映强烈,纷纷感谢中央和省、州、县纪委领导的关心和慰问,表示坚决按照领导指示,置身一线,奋力抗灾,不辜负中央和省州县纪委领导的重托及群众的期盼,坚持发扬迎难而上、自力更生的精神,切实履行职贵,一手抓抗灾救灾,一手抓监督检查,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的抗震救灾工作,争做党的忠诚卫士,当好群众的贴心人。
二是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工作。各乡(镇)纪委、各委办局纪检组(纪委)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当前的抗震救灾工作。要坚持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危难作为第一关注,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第一职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畏艰险,不怕困难,深入到灾情最严重的地方去,了解受灾情况,体察灾民疾苦,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受灾群众中去。
三是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抗震救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中央、省、州关于抗震救灾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全县各乡(镇)和部门要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把抗灾救灾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建立监督检查抗震救灾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抗灾救灾各项工作扎实进行;要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楚雄州重特大自然灾害救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保证救灾款物管理严格规范,做到专款专用、专物专用,使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对执行情况和党员干部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灾区的通路、通电、通信和供水等,为抗灾救灾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保证抗震救灾科学、有序、统一进行。要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抗灾救灾领导责任,对那些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失职渎职、临危退缩的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要加强对抗震救灾拔付资金和捐助款特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切实保证救灾资金、物资用于受灾群众,一经发现有贪污,私分、截留、挪用的,要严肃处理。( 王宏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