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2003年以来,牟定县共对37名受纪律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引导其正确认识所受处分,吸取深刻教训,认真整改提高,以实际行动重新赢得组织和群众的信任。
二、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2003年以来,该县坚持用身边的事例教育身边的人,认真分析发案原因,采取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的教育形式,先后利用安乐乡小屯村委会集体违纪案和牟定森林公安分局渎职、泄密案等一大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取得较好效果。
三、针对案件暴露问题完善监督措施。针对案件查处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开展“一案一分析”活动,查缺补漏,立章建制,强化监督。如在总结安乐乡小屯村委会集体违纪案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牟定县农村集体财务双代管实施办法》、《牟定县村(居)委会干部严于律己七条规定》等制度,进一步理顺了村、组财务管理监督机制,从根本上规范了村(居)委会依法理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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