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来,牟定县科以上实职领导干部均开展了述职述廉工作。2003和2004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纪人员24人,其中涉及科以上实职领导干部10人。认真分析他们在受处分以前的述职述廉工作中所表现出“重述职、轻述廉”的三种现象,有利于我们做好今后的述职述廉工作。
一是述廉中出现消极现象。有的述廉干部认为:自己为官清廉,勤勉一生,无什么不廉洁行为。总认为述职述廉工作有可有无,讲好讲差无关紧要,迫于组织要求被动应付;有的认为只要程序走到了就行,对述廉内容不认真对待,马虎从事,千篇一律,人云也云;有的讲小不讲大,仅对一些小问题进行检查,而对一些“敏感”问题避而不谈,或大而化之,一笔代过。
二是述廉出现矛盾现象。有的干部“大问题”没有,“小问题”不断。想讲又怕,不讲又虚,讲问题怕吃亏,讲清廉怕被讽刺,讲实在怕被不理解,因此不敢向组织说明情况,不敢实事求是地自我评价,不敢直面个人存在的问题,甚至因为害怕失去面子、影响成绩、妨碍升迁,不敢或不愿意承认错误。
三是述廉中出现侥幸现象。有的干部存在这样那样不廉洁的“大问题”,怕主动讲出问题有损于自身的“形象”,进而回避问题,或文过饰非;还有的少数干部本身有问题,或与某些案件有牵连,述廉也不主动向组织说清楚,一则抱侥幸心理蒙混过关,另一则抱有“查到我头上再说”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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