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9日,我县召开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施统一管理工作动员会议。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李明峰和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李德胜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维峰主持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李德胜宣读了《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监察局关于对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李明峰作了动员讲话。他说,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的一项长效机制,是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对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深入推进县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明峰部长要求,各驻在部门和派驻机构干部要自觉地把思想统一到县委的重大决策上来,从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的大局来认识派驻机构统一管理问题,确保县委的决定落到实处。要使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一要把握总体要求,改革派驻机构的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派驻机构由原来的纪检监察机关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双重管理改为由纪检监察机关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是派驻机构领导体制的重大改革。要按照“改革领导体制,强化监督职能,确保工作成效”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二要理顺工作关系,确保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派驻机构及其派驻干部要按照县委《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工作中把握好派驻机构与县纪委监察局的关系、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县派驻机构与所属系统的州派驻机构的关系。此外,要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在抓行业、抓系统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协助驻在部门抓好所属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三要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工作成效。四要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取得成效。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是这次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主要目的。驻在部门在全县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处于重要地位,权力集中,领导干部比较多,是加强监督的重点。派驻纪检组要把加强监督作为第一职责。对于工作不力,造成违纪问题频发的派驻机构负责人,要进行调整或撤换。
李明峰部长强调,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县委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 是我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各驻在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紧密结合部门实际,和派驻机构一起研究解决统一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好派驻机构工作保障和干部生活福利等问题,为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派驻机构干部要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以事业为重,讲政治、顾大局、重责任、守纪律,增强党性观念,服从组织安排,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确保统一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维峰在进行会议总结时强调,各派驻纪检组一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把加强监督作为第一位的职责,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坚持原则,认真履职,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二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维护党的纪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三要努力进行工作创新和机制创新。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四要不断加强派驻纪检组自身建设。派驻纪检组责任重大,任务繁重。派驻纪检组长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反腐倡廉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派驻纪检组的13家部门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以及县纪委室主任以上领导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