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牟定县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与创建廉政文化相结合,因地制宜设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警示“安全”标志牌,不断增强廉洁从政、依法治政、以德施政意识,确保各级领导干部“仕途”安全、廉洁自律。 一是设立廉洁从政“警告标志”,提醒领导干部何事“不能为”。以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为契机,大力倡导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并把“64字”要求制作成廉政提醒牌,摆放悬挂于县委、政府办公楼大厅醒目位置;部分乡镇和县级单位还将“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制作成便携牌摆放于办公室内,时刻提醒上下班的领导干部弘扬优良传统,发扬勤政作风,抵制歪风邪气,养成良好风气。 二是设立廉洁从政“禁令标志”,警示领导干部何事“不准为”。继续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要求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在各办公区域要坚持设置悬挂《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警示牌,制作《八条禁令》塑封卡片发给公务员。日常工作中由县纪委监察局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反禁令的人和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自《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颁布实施以来,全县共查处违反“八条禁令”的案件4件,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从中吸取了深刻教训。 三是设立廉洁从政“指示标志”,指引领导干部何事“应该为”。坚持把推行党务公开与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本着“看得到、读得懂、留得住”的原则,在乡镇和县级部门设立固定专栏236块,把各单位、各部门的议事决策规则、办事程序和廉政承诺作为长期公开的内容,在引导、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时刻告诫领导干部照章依法办事、科学民主决策,预防和减少一切徇私舞弊行为,促使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勤政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