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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牟定县纪委从制度入手,于2007年4月19日制定印发了《牟定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十项信息工作制度,进一步调动广大信息工作者的积极性,切实打造纪检监察信息“精品工程”。
 一是实行领导定期参与分析信息工作制度。明确由联系办公室的副书记主抓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每季度召集各室信息员召开一次信息工作会,分析存在问题,研究信息报送重点,对重大信息实行限时督抓,确保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及时、准确、真实。
 二是实行任务目标管理制度。要求乡镇、政府部门、党群部门、政法部门每年至少被县纪委采用8至4条,被州纪委采用1至2条;县纪委各室每年至少被州纪委采用4至6条;派驻纪检组除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规定的县级采用数外,每年至少被州纪委采用2条。
 三是实行积分制度。按中央、省、州、县纪委主办刊物分类实行积分。具体是中央纪委刊物按50分、40分、30分、20分四个层次;省纪委刊物按20分、10分两个层次;州纪委刊物按10分、5分两个层次;县纪委刊物按5分、4分、2分三个层次分刊物类别分项计算积分。
 四是实行加分制度。规定中央领导批示1条信息另加50分,中央纪委领导批示1条信息另加40分;省委领导批示l条另加35分,省纪委领导加批意见的信息每条另加30分;州委领导批示1条另加25分,州纪委领导加批意见的信息每条另加20分;县委领导批示1条另加15分;县纪委领导加批意见的信息每条另加10分。
 五是实行特约信息员制度。从设党委、党工委、纪检组的部门中选聘一名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文字语言能力,作风务实、有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的年轻干部作为县纪委的特约纪检监察信息员,实行两年一聘。今年,县纪委共选聘了26名特约纪检监察信息员,并要求其编写的信息每年至少被县纪委采用6条,被州纪委采用2条。
 六是实行信息约稿制度。由县纪委办公室根据各阶段的信息需求,定期不定期发出《纪检监察信息约稿通知》,对信息具体内容、措施、成效、字数、完成时间等提出具体要求。
 七是实行信息通报制度。县纪委办公室对考核对象的信息采用情况,每年至少通报两次。
 八是实行评比表彰制度。年终按上报信息采用积分从高到低计算名次,分别设一、二、三等奖,优秀特约信息员,由县纪委、监察局进行表彰奖励,并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通报。同时,将县纪委各室的信息工作一并纳入委局机关绩效考核。
 九是实行稿酬奖励制度。原则上按信息采用数兑现、奖励稿酬。凡被县、州、省纪委和中纪委采用的信息,每条分别兑现稿酬5元、10元、30元和60元。上报的调研信息文章,被县、州、省纪委和中纪委采用的,每篇分别兑现稿酬10元、30元、80元和200元。
 十是实行扣分惩戒制度。对报送信息严重失实以及重要信息漏报、瞒报、迟报的单位,视其情节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评先资格;把信息工作量化考核与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相结合,对年终完不成采用数的单位,将按责任制考核评分办法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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