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党组重视,专题安排。根据“6.12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州地税局、县纪委的要求,纪检组向局党组作了专题汇报,党组对我局贯彻落实《规定》作了专题研究,并制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明确贯彻落实的目标要求、时间步骤。 二是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召开了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利用黑板报、网络进行宣传,出专栏一期、把各级会议精神内容扫描到全系统办公自动化,进行宣传学习。 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股室、各分局全体干部职工根据《规定》的要求,对照各自岗位结合二季度纪检日活动,逐条认真对照检查,切实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四是切实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指导和督查各分局、股室学习教育、自查自纠工作,各分局、股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抓好本部门贯彻落实县局党组的工作意见,坚持把《规定》的具体要求作为把握的标准,注意发现和揭露违反《规定》的行为和问题,并及时报告情况。(柳晓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