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牟定纪检监察网8廉政教育8案例剖析
        我叫李仲平,今年37岁,大专文化。捕前系剑川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于2003年3月因受贿和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现在大理监狱接受改造。
  昨天,虽然不堪回首,但亡羊补牢,也不算很晚。同时,也恳切地希望大家不要象我一样到亡羊了才来补这个牢,应防患于未然。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无论是对自己、对家庭还是对社会都大有益处。今天,我就借此机会把我犯罪前的原因、犯罪经历和现在的改造、悔悟向各位领导作个汇报。
  记得有位哲人说过这么一句话:“苦难是人生的一位老师”。而我在人生的第36年,也正是在我工作和事业上一展雄心抱负之际,由于平时放松了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违反国家公务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认为只要抓好经济工作,就能肯定其它方面的成绩,甚至还可以掩饰一些个人私欲上的污点,在这样一种扭曲了的人生观支配下,逐步滑下了犯罪的深渊,使我在即将步入中年之际,来接受“苦难”这位老师对我的十年“寒窗教育”,真令我悲泣感慨,也深深懊悔不已。
  1984年6月之前,我在兰坪县顺利念完了小学、初中和高中。在校期间,曾多次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班干部”,1984年9月,带着大学专科录取分数的遗憾跨进了四川计划统计学校的大门,两年的中专生活很快结束。抱着建设家乡的良好愿望主动要求回到剑川工作,于1986年9月份分配在剑川县统计局从事综合统计和文秘工作,第二年便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91年10月调任剑川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负责下属国营企业的管理工作;1993年9月因工作需要调剑川县计划委员会任副主任,负责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在工作之余,积极参加函授学习;在1997年6月毕业于就读的中共云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大专班,98年9月被任命为中共剑川县上兰乡党委委员、书记职务,在任职期间,为改变上兰乡贫困落后面貌,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起,为上兰乡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并结合当地的实际和区位优势,提出了县域经济发展的转向应以有色金属电冶工业为突破口来带动和优化一、三产业发展的思路。这条思路和建议被决策层采纳。经过实践现已付诸实施,并产生了经济和社会效益。2000年11月我被任命为剑川县上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在这期间,曾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党委书记;先进党务工作者;招商引资先进个人一等奖等殊荣,2002年5月调任剑川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10月因涉嫌受贿贪污被刑事拘留。2003年3月被剑川县法院以受贿和贪污罪,金额为14万元(其中12万元已退赃)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投入大理监狱五监区服刑改造。
  痛定思痛,我在担任党委书记后,也曾努力的用辛勤务实的工作,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扶贫济困的行动来回报党组织的培养和信任,发挥出自己应有的聪明和才智,但在工作和生活交友过程中,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自控能力薄弱,难免接触和受到了一些西方腐朽的拜金主义生活方式和“唯利论”观点的影响,觉得自己的付出和得到比起社会上一些暴富阶层和政治投机分子显得“太吃亏”了,不能正确对待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体制弊端带来的某些“不公平”现象;没有正确把握好太多的掌声和荣誉,使自己的信仰带来了危机,人生的价值观发生了偏移,把一个共产党员应当做到的“先人后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逐步抛到了脑后,渐渐的滋生了一些谋取私利,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作风,对社会上的有求于己的人以各种名目馈赠的钱物从拒绝到逐渐接受,还出现了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运用行政手段将经营活动赚来的钱进行私分一部分的贪欲行为,殊不知,身为国家公务员和领导干部,虽然没有为那些所求之人做过违背大的原则和政策的事,但这都是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所不允许的,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
  当接到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时,心里很难接受十年刑期的惩罚。虽然对自己所犯罪行及被指控有了一定的思想准备,投入监牢,接受改造,但面对漫长的十年铁窗生涯,又何偿不让我全身颤抖,脑海呈现一片空白呢?在怨恨自己命运的同时,更怨恨的是自己对犯罪道路的选择。随之而来的是对年老多病的两位老人的牵挂和不能在膝前尽孝的痛心,还有对已失去母爱现又失去父爱的爱子的担忧,无法想象他今后的生活、学习该怎样依靠和安排,会不会流落街头、自暴自弃、甚至违法犯罪?每每想到这些,悔泪涟涟,心如刀绞,好悔啊!人生一旦走错一步路,将给自己和家庭亲人带来灾难,真的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呀!假如现在能让我有重新选择人生道路的机会,我决不会愿意穿上这一身囚服,而心甘情愿的过一种平平淡淡的普通百姓生活。
  我于2003年5月25日投入大理监狱服刑,在两个多月的新犯集训教育中,既增长了一些法律知识,又系统的接受了认罪服法、行为规范和劳动改造的强化训练,对人生的价值又有了新的认识,集训结束后被分配到五监区外役六分队一组进行劳动改造,主要从事采挖土石方、浇铸混凝土以及为基建工程队做零工等体力劳动,由于自己长期以来做的是脑力工作,重体力劳动还是心有余悸,但为了完成劳动定额,能早日记功减刑,还是咬着牙挺了过来,收工回来后,满身污泥,浑身散架似的疼痛,泪水和汗水浸透了衣衫,彻底领悟和感受到了服刑改造的强制性和惩罚性,到了规定时间,还要组织 (下转第20页)(上接第18页) 学习,对照检查《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六章58条,并进行小组和分队考核,按百分制累计改造成绩,纠正一些恶习,培养劳动观念,提高思想认识水平,使将来回归社会后不能再做违法乱纪的蠢事,否则,那只能是自掘坟墓,成为亲人痛、万人恨的时代弃儿。
  通过几个月的狱外劳动改造,由于自己端正了思想改造态度,勇于认罪悔罪,积极完成各项改造任务,下分队的第一个月就已达标并开始记功,政府干部根据我的改造表现,从爱护、关心的角度,把我从外役分队调到了新犯集训队,协助管教干部组织管理刚入监新犯的各种学习和训练,谁说高墙电网之下只有惩罚和改造而没有亲情和关爱呢?我真诚感谢监狱和监区领导对我的关心,提供给我这样一个好的改造岗位,我决心好好认罪服法,积极接受改造,珍惜好现在的改造环境,用辛勤的劳动汗水来洗涤心灵上的污垢,矫正以前被扭曲的灵魂,积极向人民政府和监狱干警靠扰,走记功减刑和假释的正确道路,早日与亲人团聚。
  贪图享受,私欲膨胀,必然导致人生价值观扭曲,为了满足某种欲望,就会采取各种违法手段来进行索取。特别是手中有了权力后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树立克己奉公和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利的思想,就很容易被外界腐朽思想所侵蚀,逐步走向犯罪的深渊,造成终生遗憾,在此,希望各位领导一定要以我为戒,在各自的岗位上,管好财、用好权,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踏踏实实的做人和做事,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只有这样,才无愧于组织的培养和信任,无愧于做一个人民的公仆;也才无愧于家庭,真正做一名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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